法律在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不是万能的为什么?

法律是人制定的,也是人来具体实施管理的。如果一个人杀了人,破坏掉所有的证据,准备了天衣无缝的栽赃证据,买通了所有的证人甚至法官。那法律就认同冤枉的人有罪了,而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或者一群无能的办案警察好不容易抓到一个嫌疑人刑迅逼供,屈打成招,又遇上了照本宣科的法官和无能的律师,再加上证人作伪证,那结果也是一样。

总之,只要人会说谎,只要人的能力有限而且有惰性,只要百分百准确的测谎仪发明不出来,法律就永远不是万能的,在有些时候甚至成为邪恶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