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司法审判的报道?
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报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客观准确。报道司法活动要依据事实,避免主观臆测与误导。对司法判决和处罚要报道专业法律机构的正式文件或法院新闻稿为基础。
2. 中立公正。新闻媒体应采取中立客观的立场报道司法活动,避免表现出对任何一方的偏袒倾向,公正地呈现各方立场与论据。
3. 不妨害司法公正。报道内容和形式不应对正在进行或未决的案件产生影响,这可能破坏司法独立与公正。要尊重案件审理程序,避免对判决结果产生预测或误导。
4.体现程序正义。报道要突出强调司法程序的正当性,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照正当法律程序公开审理与公正裁判。这有助于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
5.5. 促进法制宣传。新闻媒体应当把握机会,通过报道司法活动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生动的案例有助于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合法意识。但要避免对特定案件评头论足。
6. 保护当事人权益。司法报道要严格遵守不公开审理原则,避免暴露当事人隐私或有损于当事人名誉的报道。要慎重考虑公开某些令当事人难堪的证据材料,尤其要保护未成年人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