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地下水怎样构成犯罪
非法开采地下水构成犯罪的条件如下:
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
2、开采量大,造成严重后果;
3、给公***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
4、有其他严重违法情节。
地下水的保护措施:
1、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对地下水资源进行长期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位变化和水质状况;
2、制定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开采许可、用水配额和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3、推广节水灌溉和循环用水技术,减少地下水的过度开采;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地下水环境;
5、开展地下水资源的科学研究,评估地下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指导合理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
综上所述,非法开采地下水构成犯罪的条件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开采量大致严重后果、对公***利益或他人权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法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水法》
第三十六条
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七条
地下水资源的开采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取水户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市建设部门的意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履行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
第八条
开采地下水资源,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在探明的可开采限额内开采。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具有相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审批。
第九条
地下水取水申请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水户方可凿井;成井后,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一)成井区域的平面布置图;
(二)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柱状剖面图;
(三)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
(四)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
(五)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成井验收合格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取水许可证。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用地下水的以及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证。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