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30天内单位没给申报工伤的有责任吗

如果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未给申报工伤,那么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单位对工伤申报的责任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目的是确保受伤员工能够及时得到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单位未申报工伤的后果

如果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工伤,将给受伤员工带来诸多不利后果。首先,受伤员工可能因无法得到及时认定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伤津贴的发放等。其次,由于单位未申报工伤,可能导致工伤认定程序延误,使得受伤员工的权益受损。

三、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单位未在30天内申报工伤,除了可能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外,还应承担因未申报而导致的员工权益受损的赔偿责任。受伤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等损失。

四、员工维权途径

如果员工发现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单位尽快补办工伤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最后,如果协商和投诉无果,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

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有责任在30天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员工在发现单位未申报工伤时,应积极维权,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