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为
法律分析:
一、对入境的来(返)同人员
入境人员在太原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回同后,要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主动申报,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入境人员在其他省份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回同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二、对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来(返)同人员
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对高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四、对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对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一)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从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
原则上不流动,确需流动的,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
(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每天开展2次体温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对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
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返)同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七、对治愈出院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出院后28天的随访和复诊工作。
法律依据:
《大同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一、对入境的来(返)同人员
入境人员在太原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回同后,要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主动申报,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入境人员在其他省份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回同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二、对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来(返)同人员
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对高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四、对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五、对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一)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从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同人员
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
原则上不流动,确需流动的,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
(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每天开展2次体温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对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
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返)同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七、对治愈出院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出院后28天的随访和复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