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
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简单地讲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综合体现。提升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不仅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更有利于提高司法质效,促进社会和谐。为此,该调研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引导理性诉讼,增强风险意识。法院应加强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乡镇司法所、街道办等基层组织联动,进行以案普法,更新群众法治理念,增强诉讼知识,提高风险意识,引导理性诉讼。
二是提高司法质效,补强诉讼能力。立案时要加强诉讼服务,细化对诉讼请求的审查,对于诉讼请求超出法院受案范围的,告知及时更正,为弱势群体准备急需的诉讼材料,提高当事人立案成功率。庭审中要加强释明指导,尤其对于庭前准备、庭审表达能力较差的当事人,合理引导其正确表达真实意图,使其明了诉讼行为后果和案件审理趋势。
三是规范代理制度,提高代理质量。司法局、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律师依法执业。对欺骗当事人的律师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律师代理质量,发挥律师代理对提高群众诉讼能力的促进作用。
四是完善法律援助,满足受援需求。规范律师行业执业评价标准,注重对律师职业道德及社会效益的评价,通过规范评价标准引导法律援助质的提高。加大对地方法律援助工作的财政投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队伍,满足群众对法律援助量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