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享受哪些补贴和救助政策

目前持有残疾证的居民能够享有的优惠政策有:

(1)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500元;

(2)在低保基础上对家庭贫困残疾人特殊贫困补贴600元;

(3)特困残疾人大病救助(4000—5000元之间);

(4)针对残疾人拥有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