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懂法律的朋友请帮帮我吧

您好:

您这种情况可以是房屋之间的相邻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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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您的叙述,您家盖起围墙之后可能会影响这户人家的出入行走问题,但那条路只有他一户人家走,并不是公路。这种情况下如果诉讼至法院,法院一般会调解结案,比如您家可以盖围墙但适当给对方补偿,这样的。您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说到底这只是邻里小纠纷,不会太费力气。

您手里有那两份证明就可以了,法官有可能会到现场去亲眼看看,不需要其他证明的。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