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集团的怡和迁册
1983年3月28日怡和集团突然宣布建议把怡和控股公司的注册地点由香港改为百慕大。当时正值香港前途谈判时期,怡和此举无疑是对香港九七问题缺乏信心。当日为星期三,股市于下午休市,当晚伦敦港股大幅下跌,一度停板,怡和及置地的股价下跌约一成。隔日(3月29日)香港恒生指数收市时报1057.09,大跌61.76,跌幅达5.8%。
事实上,自80年代中叶起,怡和集团已开始部署淡出香港。除了将控股公司的注册地迁往百慕大外,集团又以“加速企业国际化”作幌子,暗地里将资产向海外转移,借以降低香港的投资比重。虽然该集团(及其他已迁册的公司)已将香港的企业变成了“海外附属”,但主要业务仍在香港。按交易所及证监会的规定,这些企业仍然必须接受这两个机构的监管。
然而,一向自恃实力庞大的怡和集团则以企业已迁册为由,要求交易所及证监会给予“上市豁免”,令该集团可以免受某些“非法定规则”如《上市规则》及《收购合并守则》的约束和规范。对于这种不合理的要求,交易所和证监会均不表同意,并认为个别公司实在不应有特权。为此,怡和集团的法律顾问更以“股东权益超过40亿元或已公布的税后盈利超过4亿元”作标准,指出当局应该给予豁免。按照这一逻辑,有钱人或交税多的人便可以在社会上享有特权了。对于这种近乎歪理的论点,监管当局除了直接拒绝外,还公开撰文批驳,认为要求极不合理。
由于要求遭到拒绝,该集团在1992年9月7日将第一上市地位移往伦敦,而香港则降作第二上市地位,撤离香港股市。另一方面,集团仍继续以不同手法向港府施压,希望取得特别豁免权。经过深入研究后,监管当局再次否决了怡和集团的要求,并清楚地指出为了维持法律的平等及保障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有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均必须遵守香港的法例暨一切非法定性的市场规则。怡和集团并建议百慕达当局以英国伦敦收购合并守则为蓝本,处理怡置系股票。该行动被认定怡置系股票撤出香港股市讯号。
正因为没有争取到特权,最后1994年3月24日怡和控股发表声明,决定从1994年12月31日起,终止该集团在香港的第二上市地位,至于该集团在伦敦及其他3个交易所的上市地位,则不受影响。由于母公司宣布撤出香港,其他附属公司包括牛奶国际、置地公司、文华东方及仁孚等,随即也宣布从1995年1月1日起,结束在香港股票市场上市买卖,为集团在香港股票市场的呼风唤雨和吒咤驰骋画上了句号。在怡和旗帜徐落之际,全系公司市值暴跌37%。
怡和集团作为一个主要业务集中于香港的英资龙头公司,率先宣布将集团迁册百慕大,以行动向中国政府施压,并表明该集团对中国政府没有信心。这种高姿态的举止,不但引起市场极大的震撼,开展了后来企业纷纷迁册的浪潮。
自该集团宣布迁册后,很多企业相继跟随,并在1989年至1991年间形成了一个巨大浪潮。到了后过渡期,这个浪潮终于日渐平复下来。由于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成长,很多外资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希望进入中国大陆,开拓这个庞大而尚未开发的市场,而作为融会东西中介地位的香港,经济及股票市场则表现得异常突出和卓越。正因为香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人才外流及企业迁册的问题也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