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需要什么手续
一、撤案需要什么手续
1、撤案一般写一份撤诉申请书即可。撤案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撤案的流程怎么走
撤案的流程如下:
1、立案后被告及原告进行协商,确定所有的赔偿及其他补偿条款;
2、案件涉及的双方将协商结果以调解书的形式呈现,双方确认签字;
3、进行撤销案件申请书的攥写,并且涉案双方拿着撤案申请及调解书去相应公安局,申请撤案;
4、民警确认案件是否符合撤案的要求,并做出相应的审查;
5、对于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