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疫情退票政策
疫情期间,机票是完全可以全额退款的,尤其是飞往中高风险地区。
1、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2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
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什么时间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
3、若姓名输错,属同音字错误,其它时间和航段等不变,则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退,将重新出票的白联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输错,申请全退。
“按照‘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航空公司可以不对政策出台之前的旅客补退手续费。”民航局运输司司长于彪解释,这几次免费退改政策都属于“应急”管理政策,而非经济补偿政策,重点在于“鼓励”减少出行,遏制病毒扩散。民航局表示将鼓励航空公司做出更好的退改举措,但在此次抗击疫情中航空企业服从大局积极办理免费退票,并承担了大量人员和物资运输任务,希望消费者给予更多理解。需要指出的是,受疫情影响,航空公司削减了部分航班,为有效利用春运期间运力,请各位旅客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避免座位浪费,保证确有需求的旅客能够出行。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