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都亡了,还颁布《退位诏书》有啥用?
在数个皇帝频繁更迭中,在皇族中人奢靡铺张中,清朝已慢慢走向了它的灭亡。与前朝的杀戮相比,清朝的灭亡似乎风平浪静。为何中华民国不像其他朝代一样,强势上位,毕竟自辛亥革命的硝烟生起,清王朝已经名存实亡。事实上,《清帝退位诏书》的作用非常大,只是很多人不清楚。
1912年2月12日,溥仪与隆裕太后颁布了三道退位诏书,正式宣告了清王朝的终结。退位诏书的起草人是清朝的状元兼大臣、后来的实业家教育家张謇,这三道诏书写的非常有水平,直到现在还有人称赞不已。
第一道诏书宣布了清帝的退位,将统治权交给中华民国,定位***和立宪国体。自古以来,中国涌现了无数亡国后的忠烈,如文天祥等人,尽管朝代灭亡已成大势所趋,他们依然调动各方势力来恢复旧山河。尽管清朝不得民心,但各个地方依旧有清朝忠心的臣子,如果不主动宣布清帝的逊位,中华民国的人依旧会被视为乱臣贼子,而人们也有理由再次推翻这个政权,因而这道圣旨证明了中华民国政权的合法性。
除了一心为清朝奋斗的人外,还会有很多人趁机闹事,将自己手中把控的土地独立出去,做一个小小的山大王。这道诏书不仅宣布了清帝的退位,还规划了疆域范围,令满、汉、蒙、回和藏族完全统一,也消除了此后的矛盾,就算哪方想闹事,这道诏书也能保证国家领土的完整。
第一道诏书有利于中国此后的发展,第二道诏书则确保了清王室的日后生活不一落千丈。一个朝代灭亡,最想让它恢复原状的便是那些受益颇多的皇室,如果能保证皇室的待遇不变,他们复辟的可能性要小很多。第二代诏书中规定了民国政府每年都需要支付400万给清朝皇室,还需要保护他们的宗庙陵园等,这也是为何溥仪的前二十来岁一直在皇宫中度过,甚至还能娶到皇后与妃子,复辟的心没有那么强烈。
前文提到了诏书规定多个少数民族所持有的领域都归中华民国管理,那清皇室自然也要为他们谋福利,不然这些少数民族又岂会愿意。第二道诏书一并规定了民族平等、尊重宗教信仰、解决少数民族生计等多个问题,既有利于清皇室,又有利于民国政府的统治,尽管400万白银非常昂贵,民国政府十分肉疼。
第三道诏书则安抚了各级官员。诏书要求各地官员不要轻举妄动,主要以保全性命为主,就算反对新的国体,也一定要以大局观来看待问题,用正确的心态来看待社会的巨大变化。尽管各级官员力量微弱,但他们手中仍旧有着若大若小的武装力量,如果没有这道诏书的安抚,中华民国又需要多花多余的精力与金钱来维护社会的稳定。
由此观之,若没有这道诏书,很多东西只能靠武力解决,而中国本就处于水深火热内忧外患中,如果没有退位诏书,诸多事端起,就算清政府已经灭亡,中华民国的统治者也会焦头烂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