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到底是一年还是五年

法律分析::撤销权是一年,是指知道这个事实后一年内必须行使的撤销权。不然作废。五年,是指给五年的时间来知道这些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和客观行为。如果五年之内还没有发现债务人有诸如放弃债权、无偿赠与、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那么只要过了五年,才知道了债务人以上的几种行为,都无权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