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卖假货如何解决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1、先保留有效证据。如果发现买的东西是假货,不管之后要怎么维权,首先就是收集证据。可以直接保留商品,并用相机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以备在投诉时拿来使用。
2、接着跟商家协商。收集整理到证据之后,可以直接找商家沟通,一定要清楚说明商品属于假货,并要求商家及时给出处理,要求退货或是赔偿。
3、要求商家给赔款。如果商家有明确的告示,要求“假一赔一”或是“假一赔十”,如果都没有的话,可以主张“假一赔三”,即要求商家除了退款外,还要按实际支付商品价款的二倍进行赔付。或是主张“双倍赔偿”,即要求商家对商品所付款的一倍进行赔偿。
4、向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如果商家拒绝赔偿或是赔款不如愿的话,那么建议可以向工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
5、直接去法院起诉。经过投诉调解后还是不能解决的话,那么消费者只能将收集整理到的证据,拿到法院去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按照交易价格的三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