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多数人们要基于爱情组成家庭,为什么在法律上

法律在家庭问题上规定的都是责任、权利、义务、物质、经济,而人们组建家庭多数基于“爱情”。这是必然的。

理由非常简单:

法律是物质的、是唯物的:法律是以物质利益做基础的,即使是包含“精神”相关的法律,也离不开物质。法律调解的是现实问题,现实问题离不开物质。其中有物质利益,就会有“责任、权利、义务”。

家庭是爱情与物质的结合,并且,爱情是家庭的基础:“爱情”即“精神”,是一种意识。没有爱情做基础,只有物质的婚姻家庭不牢固。所以人们组建家庭,会非常重视“爱情”价值、“爱情”理念。

(本人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