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翻译

“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的翻译是:仁德的法律,在于能够做到爱人,而不在于只爱自己。道义的法则,在于能够休正自己,而不在于休正别人。

此句出自西汉哲学家董仲舒所写的《春秋繁露·仁义法》。

董仲舒强调“仁在爱人,义在正我”,认为“仁”的对象是他人,“义”的对象是自己;“仁”的重心在爱人,“义”的重心在正己。推行仁爱的方法,在于爱他人,而不是爱自己;推行道义的方法,首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而不在于苛求他人。

在日常生活中,要用仁爱的德行来对待别人,用道义的规范来约束自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只有严格地要求自己,宽容地对待他人,才能不断地磨砺自己的个人品质,从而保持身心的平衡,与他人、社会相和谐。

作者简介

董仲舒,西汉哲学家。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把儒家思想与当时的社会需要相结合,并吸收了其他学派的理论,创建了一个以儒学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系统地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汉武帝所采纳,使儒学成为中国社会正统思想,影响长达两千多年。

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依据,将周代以来的宗教天道观和阴阳、五行学说结合起来,吸收法家、道家、阴阳家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思想体系,成为汉代的官方统治哲学,对当时社会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学、政治、社会、历史问题,给予了较为系统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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