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的分析原则

采用引导词进行系统分析的原则

标准规定了采用引导词进行系统分析的原则。指出HAZOP分析应由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析小组,以“分析会议”的形式进行,使用一套核心引导词,对系统的设计进行全面、系统地检查,识别对系统设计意图的偏差。

此外,标准提倡采用引导词进行系统分析的同时,不鼓励采用检查表式HAZOP分析、HAZOP经验法等HAZOP技术。

对基本引导词进行定义的原则

标准对HAZOP分析中的基本引导词进行了定义,同时强调在HAZOP分析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的引导词,但如增加其他的引导词,在使用前应对其进行明确的定义。

对非正常运行条件和不利活动识别的原则

标准规定了对不易识别的非正常运行条件和不利活动(如振动、水击、老化、腐蚀、侵蚀等)进行识别的原则,明确指出必须使用合适的引导词对这些因素进行识别和考虑。

对系统划分的原则

标准规定了系统的划分(通常称为节点划分)原则。所划分节点的大小取决于系统的复杂性、危险程度以及分析深度的需求。为加快分析进程,复杂或高危险系统可分成较小的节点,简单或低危险系统可分成较大的节点。

规定HAZOP分析主要目标的原则

标准规定了HAZOP分析的主要目标是识别全部的危险和操作性问题。当然,在完成HAZOP分析主要目标的同时,也鼓励提出建议措施。一旦提出建议,必须做好记录和后续跟踪。

规定HAZOP分析所需信息资料的原则

标准对HAZOP分析所需的信息资料(如设计描述等),进行了规定,要求资料完整、充分、准确。例如在运行阶段进行HAZOP分析时,应有最新的变更后的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