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新闻自由,是指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本国媒体和公民采访、写作、报道、发布及接受新闻,创办媒体,出版、发行媒介产品等的新闻自由权利。又称出版自由、新闻出版自由。新闻自由是民主制度的鲜明标志,作为公民的一项主要的民主政治权利,在近代民主制度中得到普遍的确认,至今,任何承认并宣称民主制度的国家,都把公民享有新闻自由的条文写入宪法。

法律依据:《新闻自由法》第一章确立了新闻自由的基本原则,并对印刷品、管理备案及公布印刷者的姓名及住址作了规定。

第二章规定了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关于出版物的权力、管理、申报以及向检察院的备案;

二是关于更正权的答辩权;

三是关于外国日报和定期出版物。

第三章规定了各种印刷品张贴的地点,还规定了从事贩卖和分送各种印刷品的职业者必须向政府申报。

第四章比较详细地列举了与言论、出版有关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禁载及免于起诉的情况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第五章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新闻途径犯重罪或轻罪的责任者;

二是诉讼程序;

三是关于累犯、减刑和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