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现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行为是否有效?限制民事纯获利是否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法律分析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的,如儿童、残疾或者精神有问题的人等等,这些人一般需要交由法定代理人行使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不过虽然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其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和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所以,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了纯获利益的合同,那么也是有效的。而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