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无水处罚法律依据

消防栓无水的处罚法律依据如下:

消防栓没有水的处罚依据《消防法》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企业拒不改正,有关部门将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这项规定旨在确保消防栓及其他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使用,保障公***安全。

消防栓的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或者其他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行为;

2、根据《消防法》的相关条款,对于损坏、挪用消防栓的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破坏公用设施罪,将面临刑事责任;

4、对于消防栓无水的情况,如果是因为管理单位的疏忽或故意行为导致的,管理单位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5、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因消防栓无水导致火灾扩大或造成人员伤亡,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因失职、渎职等被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栓无水将受到罚款处罚,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消防栓是重要的消防设施,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万一造成损坏,延误灭火救援,将危及公***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