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中法的价值冲突解决机制是
1.定义排除原则。在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中,我们常常可以通过对所涉价值形态的含义作出明确限定的方式,对相关的价值主张予以排除。
2.优先性原则。法的不同价值形态发生冲突时有可能借助于优先性的那排对冲突加以解决。
3.比例平衡原则。法的不同价值形态都是法在整体上所追求的正义价值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法的价值形态发生冲突,或者当同一价值形态的不同方面的内容要求发生矛盾是,基于个案的情况作出适当的权衡。
应该指出的是,在法的价值冲突解决的实践中,上述各种准则往往需要加以综合运用。同时也要看到,相对于各种法的价值冲突解决原则的制定,建立健全的解决冲突的机制也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考虑到价值问题的特殊性,以及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在冲突解决的程序上引入某种沟通、对话和整合的原理,就更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