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如果自己要实名举报的话,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是要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或者是自己的单位名称进行举报的,到时候对于自己举报的人,是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的。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第四十五条 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应当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待举报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实名举报答复工作。必要时可以与本院有关侦查部门***同答复。

第四十七条 答复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口头答复的,应当制作答复笔录,载明答复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及答复内容、举报人对答复的意见等。书面答复的,应当制作答复函。邮寄答复函时不得使用有人民检察院字样的信封。

第四十八条 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办理的过程。

(二)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理结果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