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法律主观:

2015年3月1日起遗产税开始征收,房产遗产税征收方法:1、在中华人民***和国国土范围内,不论身份,可以依照法律自由交易房产,交易价格不可低于其地区房价的合理评估下值。2、任何人的房产可以通过赠与或者遗产继承的方式给予他人,任何人通过赠与或者继承得到的房产免税部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人均居住面积。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人死亡后的房产可以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条件进行继承,继承不超过人均居住面积的部分免税,超过的部分国家征收百分之九十后可以给予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