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可以入账么

收据入账内容如下:

大部分收据可以入账,只有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不能入账。

收据也是一种首付款凭证,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皆可入账。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企业拿到收据可以入账,但是一般情况下,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不能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是收入的收据,则需要据实申报,作为企业的收入入账。

法律依据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第七条 纸质税收票证的基本联次包括收据联、存根联、报查联。收据联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存根联由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留存;报查联由税务机关做会计凭证或备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确定除收据联以外的税收票证启用联次。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设计和确定税收票证的种类、适用范围、联次、内容、式样及规格;

(二)设计和确定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种类、适用范围、式样及规格;

(三)印制、保管、发运需要全国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刻制需要全国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专用章戳;

(四)确定税收票证管理的机构、岗位和职责;

(五)组织、指导和推广税收票证信息化工作;

(六)组织全国税收票证检查工作;

(七)其他全国性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第五条 税务机关、代征代售人征收税款时应当开具税收票证。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完成税款的缴纳或者退还后,纳税人需要纸质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税收票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