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穿哪些鞋不能开车
法律主观:
穿高跟鞋不能开车有法律规定。在很多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规定不得有穿拖鞋、高跟鞋(跟高4厘米以上)、赤脚、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即使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没有对开车是否能穿高跟鞋有明确规定。
法律客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等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驾驶;
(二)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三)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四)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车辆,曲折竞驶,驾驶人身前载人;
(五)驾驶牵引车所牵引挂车的总质量超过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