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规定

因为焊接技术在国家重工业行业是很有用处的,根据浙江氩弧焊培训机构课程介绍关于焊接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认证的,等明文介绍。我们今天就简单说明几条法律规定。

焊工培训取得焊接操作资质是有国家法规和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

1 2002年6月29日颁布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否则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 2010年7月起实施的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所有上岗的焊工,都必须在具有培训资质的学校内完成考试,并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3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对焊接操作有如下规定: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第六十四条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4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详细规定了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的人员资质。

5 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三九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 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