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代理诉讼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公民代理诉讼是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属或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与其他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担任公民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