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结婚规定之差异

1、结婚条件不同

美 国 1970年 通 过 的《统一结婚离婚法》(Uni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第三,结婚的三种禁止条件:

①一方尚未离婚的禁止结婚;

②直系血亲之间、兄妹或姐弟之间禁止结婚;

③伯父、叔父、舅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或姑母、姨母与侄子、外甥之间禁止结婚。

除此之外,美国许多州还规定了其他禁止结婚的条件,主要包括:同性不得结婚;堂(表)兄妹之间、堂(表)姐弟之间不得结婚;直系姻亲之间不得结婚;患有性病者不得结婚等。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第三,禁止条件:

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

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得结婚。

2、结婚程序不同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结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①结婚申请;

②结婚批准;

③结婚准备期与结婚批准有效期;该法第 204 条规定,除法庭命令自签字时起即生效的情况之外,在本州内结婚的批准在签字之日起三天后开始生效,有效期为180天,即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申请获得批准以后的第 3天到第183天这一期间内举行结婚仪式,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④举行结婚仪式;该法第206条规定,举行结婚仪式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不得采取私人性质的结婚仪式。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3、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规定不同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下列四种情形宣告婚姻无效:

第一,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婚姻;

第二,一方有性生理缺陷的婚姻;

第三,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第四,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婚姻。

另外,美国法律还规定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美国法律规定了两种可撤销婚姻的状况:一方精神或身体不健全的婚姻;一方受胁迫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婚姻无效: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第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第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关于可撤销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离婚规定之差异

1、离婚理由不同。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将“婚姻关系无可挽回的破裂”这一无过错理由作为离婚的唯一理由。大多数州实行的是有过错与无过多相结合的离婚制度。美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无过错离婚理由:

第一,分居。

第二,不和谐。

第三,婚姻关系无可挽回的破裂。

规定了四种有过错离婚理由:通奸;虐待;遗弃;其他各种离婚理由,如重婚、不人道、乱伦、有罪判决、酗酒、吸毒、恶疾等。

我国《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同时,还对现役军人离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离婚作出了特别规定。

2、离婚程序不同。

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也要法庭裁判。美国法院一般只有在无过错离婚的案例中,才适用调解程序,但对于涉及子女监护和探视问题,一般都进行调解。

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登记离婚与单方诉讼离婚。

3、离婚后果不同。

美国法律大体规定了四个方面的离婚后果。

第一,身份上的后果:主要包括再婚的自由、姓氏的变更和子女的监护。

第二,财产上的后果。主要是对财产的分割、扶养费的给付等。

第三,离婚损害赔偿。《统一结婚离婚法》没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一些州的损害赔偿制度是通过判例的形式体现的。

第四,子女抚养。美国法律规定,父母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费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可自行约定,否则法院不予认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关于财产上的后果,《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关于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给付,法律规定了两种情形:

其一是经济补偿,《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其二是经济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应注意几个问题

1、虚假结婚换国籍,代价巨大。美国法律规定了结婚之前在美国至少居住2年以上,才能获得美国国籍;同时,结婚后可能无法取得国籍,导致“跨国婚姻。”

2、在美国缔结婚姻程序复杂。先申请后批准,还需要正式仪式,缺一不可。

3、离婚风险巨大。对方不配合,马拉松式的离婚诉讼不可避免;同时,执行财产困难重重,几乎是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