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C

P238-241

《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包括:(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2)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A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 人以上,或者重伤3 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B 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认定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1)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2)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3)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C正确。

《刑法》 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青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以上规定外罚。D选项错误。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选项A,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强烈的一种,其中附加刑包含没收财产;选项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选项D,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或者其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