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遭遇欠薪如何维权?
可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维权前应准备材料:
农民工要注意保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清单、银行工资卡流水等。
农民工讨薪主要的维权途径: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