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包括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我国刑法包括的具体的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以及修正案,还有相应的司法解释,都是刑法的表现形式。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版法仅指刑法典权,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从广义上来讲,包括刑法典以及修正案,单行刑法以及刑法的司法解释。
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叫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扩展资料:
我国刑法的作用与功能:
1、规范(规制)功能\秩序维持功能
指刑法通过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相应的刑罚,表明国家对这种行为否定的价值判断,要求人们不要实施这种行为,并对实施这种行为者给予刑事处罚。
2、法益保护功能
指国家通过将侵害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正当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通过要求人们不要犯罪和对发生的犯罪行为予以刑罚惩罚来遏制犯罪,以来保护国家、社会、公民的正当合法利益不受或不再受犯罪的侵害。
3、人权保障功能
刑法的规定限制了国家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中的行为——要依法办事,不得滥捕滥判,从而保障合法公民的权益不受刑罚权滥用的侵害,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刑罚权滥用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