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谈谈怎样做一个学法用法守法的公民

答: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法律必须被信仰和遵守,否则它形同虚设。两千多年前,古希腊的哲学家、法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认为法治的基本含义是“良好的法律”和“普遍的遵守”。要达到普遍的遵守,我认为,一是要将法律交给人民,全面普及法律常识,作为公民就是要学法,要掌握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文化素质,树立对法律的崇高信仰。虽然经过五个五年普法,但在一些人群和角落,仍处于启蒙状态,有个贪官因受贿受审,他在法庭上还振振有词:我为人办了事,收一些辛苦费不应该吗?有位学生被同学召去打架,报复他人,他认为自己是“助人为乐”,“讲义气”。他们在法律观念上的空白是令人震惊。二是要营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氛围,养成良好的法治行为习惯。我们在欧美国家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在夜深人静的马路上,看不见一辆车通过,但只要红灯亮着,人们都自觉停下来,待绿灯亮才通过。三是以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促进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道德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一个道德高尚的人,通常自觉遵纪守法,相反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道德防线已崩溃,70%以上的腐败分子都有“包二奶”的堕落行为,这已不是什么新闻了。

除了以上三点外,我个人认为还要应该从四个方面入手,那就是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首先、要学法,因为学法是懂法、守法和用法的一个重要前提,如果说一个人连法律都不去学,怎么能谈上懂法、守法和用法呢?

其次、要懂法。懂法就是要求我们在学法的时候要去思考“为什么这样做是违法,那样做是犯罪”,通过思考我们就会慢慢地懂得法律。

第三、要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对别人、对社会,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第四、要用法。在现实的生活中,当我们的同学突然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就要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忍气吞声或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予以报复。(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