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民警说不一定会移交检察院可信吗
法律主观: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什么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网友提问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和另外三人外出途中和一个老头发生纠纷,然后他们其中一人推了老头一下,老头就死了,我叔叔他们三人未参与,现在为什么不放人而是移交检察院?麻烦了律师解答案件移交检察院大多数案件是要判刑的,但是不是全部案件会被判刑的。如果你叔叔他们三人未参与打人,是不构成犯罪的。相信检察机关和法院会审查清楚的。另外,如果只推了老头一下,老头就死了,应当查明死因的,一般情况下,根据不同情况,可定为故意或者过失伤害致死罪。现在你叔叔的近亲属,可以去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是否同取保候审是要得到公安机关批准。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