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现行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我国监狱现行的工作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方针。
一、“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方针产生的历史背景: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新时期。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扩大,给监狱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
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罪犯构成较之20世纪50、60年代又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
1995年在国务院国发〔1995〕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监狱工作要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
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方针的基本内容:
1、“以改造人为宗旨”是监狱工作的总体性要求。
监狱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惩罚和改造罪犯。
2、“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是我国监狱实现监狱工作宗旨的根本途径。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就是实现“改造人”这一宗旨的基本方法和根本途径。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对改造罪犯的基本要求是:监狱依法对罪犯实施以思想转变为目的,包括管理、劳动、教育等各种手段在内的有系统的改变犯罪思想、矫正犯罪恶习的活动,这种活动在惩罚的前提下进行,其目的是将罪犯转变成为守法公民。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对二者相结合的要求是:在监狱的刑罚执行活动中,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二者同时并举,努力把握好二者的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