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跟时间
刑事案件的流程主要是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每个案件的时间是不同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1、立案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证据提取、相关事实的调查;
2、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公安机关的证据与事实是否充分,不充分的可以退回;
3、审判阶段,检察院将审查合格的案件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而对于自诉案件,先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然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