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在军事上的改革

公元前221年,雄才大略的秦王赢政,“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棰拊以鞭笞天下”(《史记·秦始皇本纪》引贾谊《过秦论》),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割据称雄的纷乱局面,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建立起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秦朝从一支小小的“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落,发展成为泱泱的封建大国,成功原因固然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其能够不断革新,适时清除前进途中的障碍,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

秦穆公选贤任能,“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秦族的先人原是一支长于狩猎、驯兽的游牧部落,最初活动于今内蒙鄂尔多斯草原,以后沿着黄河西迁,徜徉在今甘肃西南的黄河、洮河河谷地带,即《史记》上所说的“西垂”,与戎、狄等一些少数民族部落杂居。秦族很早就与社会制度较为先进的夏、商、周等族发生了密切联系。据说,夏朝建立以前,秦族的伯益曾“与禹平水土”,“佐舜调驯鸟兽”,因而深得舜的器重,“赐姓嬴氏”(《史记·秦本纪》。本节以下再引此篇不另注明)。后来因为秦族积极助商灭夏,自“中衍之后,遂世有功”,“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周朝取代商朝以后,与商族荣损与***的秦族,便同商族一起沦为周族的种族奴隶。直到西周末年,秦族首领非子才因主持周王室的养马事宜有方,得到周孝王的赏识,遂使社会地位有所改善,从而被“分土为附庸”,并准许在秦地(今甘肃清水县)筑城,“号曰嬴秦”。“秦”的称谓即始于此。

周平王即位后,鉴于戎、狄势力强大,周王室将国都从镐京(今陕西西安)迁往雒邑(今河南洛阳),因秦襄公率兵护送有功,又被封为“诸侯”,“赐之岐(今陕西岐山)以西之地”。“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

秦族虽然得到周王室的册封,正式立国,但这个新生的诸侯国能否生存下去、成长起来,前景还是吉凶未卜。因为此时的“岐以西之地”,正被众多的戎、狄部落占据着,他们虎视眈眈地觊觎着富庶的关中地区,摆出一副逐鹿中原的架势。所以,对秦国来说,或战胜戎、狄,取得“岐以西之地”;或为戎、狄所败,退守乃至失掉“西垂”,二者必居其一,别无他路。尽管自秦襄公以来,秦国历代国君都为解决这个生死存亡的问题苦战奋斗,但收效无不甚微。直到秦穆公执政才有明显改观。

秦穆公上台伊始就致力于改革,他首先挣脱了宗法的羁绊,与“任人唯亲”的旧传统决裂,打破国别、地区、族类、身份等诸多界限,为兴邦立业而选贤任能。后来,秦始皇的名相李斯追溯这段史实时说:“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史记·李斯列传》)。其中,任用由余和百里奚曾被后世传为佳话。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被委以重任,并受戎王委派“观秦”。秦穆公得知他有用兵治国之才,便主动召见并与之“曲席而坐,传器而食,问其地形与其兵势”;继而施展反间计,使其归秦,“穆公以客礼礼之,问伐戎之形”,并用“由余谋伐戎王”,一举获胜。百里奚出身贫贱,曾靠讨饭度日,后被晋国作为公主的陪嫁男奴送往秦国,中途逃亡,流落楚国宛地,又被抓去饲养牛马。秦穆公闻听百里奚是一介贤才,便用五张羊皮将他从楚国赎回。于是,“缪公释其囚,与语国事”,“授之国政,号曰五羖大夫。”此外,秦穆公还重用了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等一批有军事才能的将领。由于这些将相之才的辅佐,秦国国力日强,声威大振,秦穆公因而得以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秦穆公另一高明之处是,与当时视民如草芥的诸侯国君不同,在制定政策和策略时能够注意争取民心,借助民力。《史记·秦本纪》载,秦穆公失掉一匹好马,“岐下野人***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宫内官吏发觉,恐秦穆公怪罪,便将肇事者缉拿归案,准备依法严惩。秦穆公获悉,出面劝阻:“君子不以畜产害人”。并说,吃马肉不喝酒定会伤身。随后下令对“野人”“赐酒而赦之”。后来秦晋在韩地(今山西河津东)激战,秦军被围,秦穆公负伤并面临被俘的危险。在这紧要关头,“歧下食善马者三百人驰冒晋军”,“推锋争死,以报食马之德”,结果化险为夷,“遂脱缪公而反得晋君”。秦穆公不仅注意争取本国民心,而且也注意争取别国民心。公元前647年,晋国遭灾向秦国借粮。有的大臣主张坚决不借,“因其饥而伐之”。秦穆公执意反对,他说:我与晋君势不两立,与晋民并无利害冲突,况且,灾荒饥馑乃各国之常事,焉有不借之理?!于是,他下令将大批粮食从秦国运往晋国,“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秦穆公这一决策,后来在秦晋交战中对于涣散晋民士气,瓦解晋军斗志起了重要作用。

由于秦穆公选贤任能,借助民力,积极改革内政,努力发展生产,加速军队建设,秦国实力与日俱增。秦穆公凭借这雄厚的实力,采取“先东后西”的步骤,首先率军征服了活动在今山西和陕西交界的“茅津之戎”,继之又将分布在秦晋之间的“陆浑之戎”强行迁往今河南西部,从而扫清了东进的障碍,巩固了与近邻强晋争雄的前沿阵地。随后,挥师西进,打败了自西周以来长期活动在泾、洛、渭三水流域和岐、丰地区的戎、狄,统一、安定了东起山西、陕西交界西迄陕西、甘肃交界的广大地区,出现了“开地千里,遂霸西戎”的局面,使秦国在富庶的关中地区牢牢地站稳了脚跟,为秦国奴隶制的发展和巩固以及后来争霸中原,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秦献公父子励行改革,“民以殷盛,国以富强”

战国初期,齐、燕、赵、魏、韩、楚等诸侯大国先后跨入了封建制,而起步较晚的秦国仍处于奴隶制末期。尽管秦简公在公元前408年实行“初租禾”,即按照土地数量多少征收实物田税,表明封建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获得承认,地主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但秦国的奴隶主旧势力依然强大,使得封建化改革迟迟不能进行。在这新旧制度交替、社会发生急剧变革的时期,落后就要被动挨打。当时,各诸侯强国都认为秦国软弱可欺,会盟时无不将其打入另册。魏国竟用武装悍然占领了秦国河西之地。因此,秦国有志中兴的国君,无比怀念秦穆公执政时勇于改革的胆识和魄力。秦献公即位以后,便仿效秦穆公对旧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宣布“止从死”(《史记·秦本纪》,本节以下再引此篇亦不另注明),即废除奴隶制时代野蛮的人殉制度。

二、建立“户籍相伍”制(《史记·秦始皇本纪》),打破“国”、“野”界限,将全国居民按五家为一基本单位登记注册,从法律上肯定“野人”(奴隶)享有与“国人”(自由民)相同的社会地位。

三、增设包括国都栎阳(今陕西临潼县境)在内的四县,用这种军政合一、官吏由国君任免的行政组织,抵制和削弱奴隶主贵族封邑世袭的特权。

四、“初行为市”(《史记·秦始皇本纪》),承认商人的经商自由,为发展封建的商业经济提供合法场所。

五、为了“镇抚边境,徙治栎阳”,即将国都从雍(今陕西凤翔)迁往栎阳。

秦献公的上述改革虽然有限,但对秦国国力复苏和封建制的发展却有重要意义。这从秦国同东方诸侯国的交战中可见一斑。公元前366年,秦军在洛阴(今陕西大荔县西)大胜韩、魏联军;公元前364年,秦军在石门(今山西运城县西南)又胜魏军;公元前362年,秦军在少梁(今陕西韩城县南)再胜魏军。这些胜利,不仅使各诸侯强国大为震惊,就连有名无实的“天下***主”周显王也前来祝贺。

秦献公在军事上的胜利,初步扭转了被动挨打的局面。遗憾的是,他那“复穆公之故地”的壮志未酬便与世长辞了。秦献公死后,秦孝公即位,他痛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决心继承父业,革新图强。于是,他下令求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商鞅闻讯,带着李悝的《法经》从魏国来到秦国,向秦孝公面陈“强国之术”,秦孝公听后正中下怀,当即授权商鞅,实行变法。

商鞅在宣布法令之前,为了树立法的权威,取信于民,曾作了一次“徙木赏金”的试验:“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史记·商君列传》)这次“言必信,行必果”的试验,既从舆论上广泛地宣传和动员了群众,又从行动上坚定了君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决心。

在此基础上,商鞅于公元前359年进行第一次变法,围绕奖励耕战颁布了如下法令:

一、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按军功大小依次授爵。当时秦爵***有二十等级。凡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可赐爵一级,或委任五十石俸禄的官(《韩非子·定法》),斩敌首两个以上按此递增,从而架空和否定奴隶制下无功受禄的世袭制。

二、重新整顿户籍,实行连坐法。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什伍”之中,倘有一家犯法,其余各家必须告发,“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此外,还“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按照“轻罪重刑”的原则严格进行法治。

三、奖励耕织,重农抑商。为了发展以农业为主要命脉的封建经济,对努力从事耕织、使粮食和布帛超产者,免除自身的徭役和赋税;对因经商和游惰导致贫困者,则将全家没入官府为奴。(《史记·商君列传》)

四、扶植个体小农,加固封建制经济基础。男丁成年必须析产立户,“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是:

一、健全地方政权组织,普遍推行县制,将原有的乡、邑等统筹规划,合并为县。全国开始设三十一县,后随着土地扩展增至四十一县。每县设县令和县丞,由国君直接任免。

二、废除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建立封建土地所有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奖励垦荒,按土地数量多少收税。于田税之外,另收军赋,史称“初为赋”。

三、为保障封建经济发展,“平斗桶权衡丈尺”(《史记·商君列传》),即统一度量衡。首先在全国范围内规定度量衡的统一进位,然后制造同一规格的度量衡器发往各地,并经常用标准器检验和校正。

秦孝公任用商鞅,雷厉风行地在秦国变法达二十年之久,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打击了没落的奴隶主贵族,壮大了新兴地主阶级,发展了封建经济,增强了军事实力,结果是“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史记·李斯列传》)总之,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中较为全面、彻底、成功的变法,它巩固和发展了秦国的封建制,使积贫积弱的秦国,一跃而为先进富足的强国,为后来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

秦始皇锐意进取,“经理字内”,继往开来

秦国自公元前361年秦孝公任用商鞅起,中经秦惠文王、秦昭王、孝文王、庄襄王,到公元前238年秦王赢政亲政止,国力蒸蒸日上,一举而成为战国“七雄之首”,使得山东六国望尘莫及。秦王赢政凭借祖先留下的遗产和历史提供的舞台,先后启用李斯、尉缭、姚贾、韩非、王翦、李信、冯劫、蒙恬等一大批文臣武将,并按照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方针,从公元前230年开始了并吞六国的统一战争。

统一六国以后,嬴政并没有为胜利所陶醉,而是继承和发扬其先锐意进取、勇于开拓的精神,将商鞅变法以来秦所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加以完善和推广,为建立和巩固地域辽阔的封建大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首先,健全中央集权制度,“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史记·秦始皇本纪》,本节下引此篇不另注明)。为了确立王权的至高无上,首创“皇帝”称号,宣布“朕为始皇帝”。于皇帝之下,在中央设“三公”,即丞相掌政权,太尉掌军权,御史大夫掌监察权;设“九卿”,即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皇帝侍卫,卫尉掌宫廷守卫,太仆掌皇室车马,宗正掌宗室事务,典客掌少数民族首领来朝,少府掌山林川泽税收暨宫廷手工业,治粟内史掌钱谷理财,廷尉掌刑罚;在地方,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六郡),各郡由郡守、郡尉、郡监察御史管理;郡下设县,由县令、县尉管理;县下设乡,由三老、啬夫、游徼(jiào)管理;乡下设亭,由亭长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主要官吏任免,须经皇帝批准。这样,便形成了严密的自皇帝经“三公”、“九卿”到郡、县、乡、亭的金字塔式统治网,实践了韩非关于“要在中央”(《韩非子·扬权》)的主张,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沿用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制统治格局。

其次,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坚持“上农除末”政策。为巩固封建政权的经济基础,秦始皇继续推行自商鞅变法以来所坚持的重农抑商政策。公元前219年,他把这一政策郑重地镌刻在“琅玡台刻石”上:“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为保障“黔首”(即改变了奴隶身份的农业生产者)“是富”,公元前216年,他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引徐广语),让占有土地的自耕农民(自然包括地主),向国家自报所占土地数量,从法律上予以承认,借以巩固封建生产关系。

再次,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统一和简化文字,统一车轨轨距,加强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为方便经济交往和国家财政收入,秦始皇下令废除战国时期各国铸造的刀币、布币和圆钱,一律改用秦国铸造的圆形方孔半两钱,称为“下币”;又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同时将商鞅变法时期秦国划一的度量衡推行全国。又把经过改革的小篆和隶字,定为全国通行的文字,以加速政令下达和文化发展。此外,还统一各地车轨的轨距,以便加强中央与地方联系。

复次,统一了分布于今云南、贵州、四川南部的“西南夷”,和分布于今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的“百越”,又北伐匈奴收复河套以南地区,把版图扩大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的遥远区域,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和融合,使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秦始皇在统一以后所采取的如上重大改革措施,不仅对于巩固秦朝这个前所未有的封建大帝国,对于秦朝历史的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而且还直接影响了以后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