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已取得市卫生计生局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且符合以下任一注销注册申请条件: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7)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8)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二、办理材料
需本人签字 无。 验原件,交复印件。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恩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生计生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或《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查。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注销通知单》;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执业医师注册(注销注册)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卫生计生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注销通知单》;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相关文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执业医师注册(注销注册)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四、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卫生计生局窗口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
恩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