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联系不到被告本人怎么办
民事诉讼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1.如果找不到被告,所有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法院传票,都可以公告送达。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公告发出后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时,应当将理由和过程记入案卷。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通知可以张贴在本院公告栏和受送达人地址,也可以刊登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发出通知的日期为最后一次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按照受送达人的地址邮寄公告的,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邮寄过程。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告送达应当说明理由;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写明起诉状或者上诉状的要点、被申请人答辩的期限以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传票送达时,应当写明出庭的时间、地点和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判决、裁定以公告方式送达的,应当写明判决的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写明上诉的权利、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