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华东政法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情况

全国在职研报读条件都是一样一样得:大专及以上

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本科并且获得学位

学费2年一次性交清,大概在15000左右,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后还要缴纳大约7000左右得导师费用,下来就20000左右。

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体检符合规定标准。

2.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需符合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图像规格、颜色模式等要求详见报名网站说明。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上海地区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生届时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选择外地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

3.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4.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351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1.复试报到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报考者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学历和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

2.《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学位网下载,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学校不予录取,

四、入学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报考者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指定)。

复试包含政治理论笔试、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

***计3门。其中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两门为全国联考,在初试时进行;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在复试时进行。

3.考试大纲

①《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五、录取

1.根据报考者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于2014年春季入学。

3.以虚假信息取得入学资格的报考者,经查实取消学籍。

六、教学培养和学位授予

1.学制:三年,其中授课时间为两年。

2.学习方式:分散授课方式(A班:利用双休日或晚上授课,B班:利用1个双休日和1个工作日授课)。学生在参加复试时必须选定授课方式,一经确定不予更改。

3.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七、培养费

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0元,合计人民币36,000元。可一次性付清,也可按学年支付。

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华政,位于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入选中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上海市重点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华东政法大学前身为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的华东政法学院;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中华人民***和国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根据2015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0余亩;图书馆藏书223余万册,中外文报刊1530多种;各类在校生21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设有18个学院(部),开办24个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