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啊?法律会对它有什么严格规定吗?

尽管有关人肉搜索的争议只是它产生庞大社会效应的冰山一角,但是网络的开放性和缺乏约束使得对一些行为的定性变得更加复杂。

环中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赵海涛先生告诉记者:“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而事实上人肉搜索引擎从诞生起就不可避免地触及到隐私问题,因此对于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泄密、隐私侵犯等问题,猫扑大杂烩负责人杜培源态度很明确地表示,“对于那种牵涉到侵犯个人隐私的内容,一律做删除和屏蔽处理。猫扑认为现在可行的约束办法就是加强内容的管理和正面的引导,让人肉搜索这种特殊的互联网互助行为为更多的网友提供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