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品面临怎样的处罚?
《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扩展资料:
案例:
普通运输车偷载9吨危险品来大连 被警方查扣
2018-01-21 06:21
危险货物在运输方面,国家明令要求必须用专门车辆运输,然而,在实际运输过程中,也有极少数投机分子,为节省费用,用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品,带有极大安全隐患。1月12日16:30左右,一普通运输车偷载400袋,计9吨危险品来到大连,幸亏及时被警方查扣。
1月12日16:30左右,金普新区交通稽查大队接到开发区交通警察大队转来电话,开发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苗警官在检查企业时,发现一台辽B***67的大型普通货车,载有400袋,合计9吨的亚硫酸氢钠,从河北省唐山市运送到开发区,车辆已被暂扣在开发区公安局哈尔滨路派出所。
无证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查扣,金普新区交通稽查大队与公安部门已联合执法多年,金普新区交通稽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顾德志一行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车辆进行了暂扣。
亚硫酸氢钠,呈白色结晶性粉末状,有刺激性。遇酸释放有毒气体,对皮肤、眼、呼吸道有刺激性,可引起过敏反应,可导致失明。具有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在对辽B***67号普通货车运输亚硫酸氢钠经营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后,新区交通稽查大队依法对该车下达了拟给予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