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询证函必须回复吗?

审计询证函必须回复。

在实务中,企业经常会收到询证函,也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向合同对方发出企业询证函。在收到供应商的企业询证函时,通常也会予以配合,盖章确认并返回。有不少法务、财务小伙伴咨询过与企业询证函相关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据证明标准,不可将企业询证函作为确定债务数额的唯一证据。实践中存在“如无其他相反证据推翻,询证函作为主要甚至唯一证据,亦可以证明涉案债权债务事实”的观点。该观点的产生较多是由于询证函的内容差异。内容存在差异的询证函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

银行存款具体情况的填写

起止日期一栏中,如若是定期存款则写日期,若是活期存款,则只填写活期或保证金,若需询证担保业务,则在银行存款中的“是否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这一栏填写有或者无,并在询证函下方第6项填写清楚担保问题;若无需询证担保问题,则以“/”填充。

在询证函的第14项“其他”后面,有一行预留印鉴字样的部分则是需要被审计公司盖章的部位,被审计公司应在上面加盖开户时在银行预留的印鉴章,并保证其清晰度,随后还需要以公章作为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