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事业单位林业综合类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19名,其中:延安市林业局直属国有林管理局5名、延川县相关部门6名、黄龙县相关部门8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延安市林业局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林业局和延川县、黄龙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季双选会)

时间:2023年3月18日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咸阳市杨陵区邰城路3号)

2.西北大学(春季就业洽谈会)

时间:2023年3月25日

地点: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3.中国农业大学(春季校园招聘人才洽谈会)

时间:2023年3月31日

地点:东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4.延安大学(综合类)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

5.华中农业大学(春季校园招聘研究生专场)

时间:2023年4月21日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林业局和延川县、黄龙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林业局和延川县、黄龙县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林业局和延川县、黄龙县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延安市林业局官网和延川县、黄龙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中***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

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林业局官网和延川县、黄龙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林业局:0911-7090583

联系人:高乙博 18091111234

延川县人社局:0911-8112060

联系人:郭东勋 13892186465

中***黄龙县委组织部:0911-5621330

联系人:刁青青 18809118631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联系人:贺佳宇 18091134326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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