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电缆埋地要求

法律分析: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公路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 mm2,铜线不少于16 mm。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等档距内不得有接头。最大不超过35米,线间距不得少于0.3米,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米,低压与低压0.6米。电杆应选用钢筋砼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0.13米,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电力法》 第十一条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