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行为违反了那些法律规定?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甲的行为在以下几方面违反规定。第一,不遵守合伙协议。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参加执行事务的确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的确情况。甲未按合伙协议约定一年两次报告情况,侵犯其他合伙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二: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擅自聘任拉帮结伙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人员,该行为无效。第三: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擅自以合伙人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甲对因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鉴于甲的行为属于《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情况,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其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