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狂飙突起的剪辫运动
清末狂飙突起的剪辫运动
□闵 杰
1910年冬,在资政院第一届常会上,议员罗杰、周震等分别提出
剪辫易服的议案,经资政院议决通过。此事如一声炸雷,使酝酿数年
的剪辫运动陡起波澜,蔚成一场南起广东北至黑龙江席卷全国的群众
运动。
资政院是全国最高民意机关,剪辫议案的提出和议决,反映了民
心的倾向,时势的必然。
剪辫易陋俗,海外为先导
自从1645年(清顺治二年)清廷颁布剃发令后,男子剃发蓄辫就
成为满族贵族统治中国的重要象征,剪辫被视为叛逆。经过一场“留
头不留发”和“留发不留头”的抗争后,以汉族的臣服而告终。年深
日久,人们对剃发蓄辫早已形成习惯,安之若素了。
鸦片战争后,经过中西风俗习惯的对比,人们才重新认识到200余
年来的蓄辫习惯不适应近代社会生活的需要,但当时清政府在人民心
目中威信尚在,发辫作为一种政治统治的象征,勿论国内人士,即使
是定居海外的侨民,也少有贸然敢将发辫剪除者。
随着一次次对外战争的失败,不思改革进取、顽固守旧的清政府
的威信愈降愈低。甲午惨败后,海外华侨为与当地社会同风俗,开始
有剪辫行动。
据冯自由云,寓日华侨中最早剪辫者为其父冯镜如,时在《马关
条约》签订后。
1898年,新加坡华人中的年轻人在老人们的一片反对声中战战兢
兢地剪除了发辫,表明直到此时,在海外华人中剪辫仍未形成风气。
事实上,直到1906年,在华侨最集中的地区旧金山,因大地震而破坏
了海外华侨中长期存在的帮派、宗族关系,剪辫才形成风气,表明华
侨的剪辫风气并不比国内早多少。据当时《大公报》转载《中西日报》
报道云:
金山大埠未遭火劫以前,华人剪发店已有三间,其时剪辫者已渐
多矣。自经火劫以后,华侨四散,播迁各埠,然以寄寓屋仑者为最多。
近日屋仑华侨剪辫者不下数百人。夫青年剪辫不足奇也,其足奇者,
有一般旅美数十年之老客,今亦把其数十年之老辫,一旦割去。
暂居海外的华人(主要是流亡的革命者、维新派及留日学生)的
剪辫行动,在时间上与华侨差不多,约始于1895年,至1905年前后进
入高潮,但在目的上则带有明显的反满倾向。
被称为“兴中会四大冠”的孙中山、陈少白、尤烈、杨鹤龄,前
二人均于1895年在日本剪除发辫。冯自由回忆道:“乙未,余随父居
横滨,时年十四。一日,见有久未剃头之长衫客二人来访余父,谓有
密事相谈,良久始出。后乃知来客为孙总理、陈少白。盖余父素以任
侠好义闻于时,总理初识船上行商陈清及洋服商均昌号主人谭发,复
由陈、谭介绍来见余父。不数日,总理、少白同在余店解除辫发。”
军、学界成为得风气之先者
留学生归国后,带回了剪辫的风气,1903年时,江南一带,青年
学生剪辫者已不乏其人,且官方并不严禁,表明清政府统治的衰弱。
但剪辫毕竟为不合法行动,故遇有科举考试,应试者仍需戴上假发辫,
1903年的乡试中便出现这种情况:
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以为不如此则形式上有缺
点也。乃今年乡试而伊等又复假装辫发,依然入场乡试。然伊等称自
由讲平权者,实不敌其功名心也。
官方虽不严禁剪辫,但若有人一旦犯事,则一并问罪。
而遇有革命党起事,清廷实行大搜捕,则民间倒霉者,首先是剪
辫之人,黄花岗起义后,清吏“搜查之最注意者,一为无发辫之人,
凡城门之出入,旅馆之住宿,对于无发辫者必极力盘查,一再诘问”。
国内剪辫者日众而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资政院的议决案就是要从
立法上确保人民的剪辫自由。
随着20世纪初年清政府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蓄辫与一些新规矩
的矛盾越来越大,发辫之碍事已成众所周知的事实,清廷的一些开明
派也不再坚持蓄辫,这是资政院敢于作出议决并能到支持的重要原因。
1904年9月,报章喧腾政府将允许剪辫。此事缘于练兵处正打算仿
照外国军服改变中国军队的服装式样,而官兵头盘发辫则无法适应新
式军服,于是“依照日本剪发易服”一说首先议行于军队。此时,适
有“日本卒业回华之某君”上一条陈,极言发辫之害,大意为:“兵
士之战,现在多系伏腰于地,打枪相攻,兵士背上有种种背负物,已
将及顶。际各国兵士当伏地鸣枪时,头仰刚贴于背负物,我国兵士有
辫结,则因为辫结所碍,头不能仰,则万不能战。”
清政府练兵处中不乏留学日本士官学校的毕业生。出于军事改革
需要,练兵处对于易服的同时实行剪辫很感兴趣;由于练兵处掌管全
国新编陆军,权力甚重,消息传出,各报刊以为清廷将实行断发,纷
纷宣传,一时剪辫者甚众。以致1905年出洋考察政治大臣端方、戴鸿
慈随员40余人中,“剪辫者已居其半”,其中“有翰林,有道府,有
教员,有武员,一切皆有职衔者”。此时国内剪辫者已不限于学生,
可见风气所至,浸及政府官员。这些人是早已剪辫还是为出洋而剪,
不得而知,即使是出于后一原因,也表明清朝官员不像开关初期会见
洋人时那样,以补服、顶戴、发辫而傲视“群夷”,斥西方服饰为野
蛮了。
1905年6月,新编陆军实行改服制,一些官兵为便于戴军帽,将发
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警察制度的天津,警察也已“剪去发辫
三分之一”。至1906年5月,由于“军界中人纷纷截落发辫者不可胜数”,
而清廷又只允军易服不许剪辫,练兵处不得已下令禁止军队剪辫,命
将发辫盘于帽内。
新军中多留日学生,本有去辫之志,改军服只不过为他们提供了
一个痛除发辫的借口而已。因此,禁剪辫令虽下,而军中剪辫风不减。
1907年江宁督练公所不得不札饬各标营长官,重申禁令,但不敢得罪
军官们,故语气缓和得像师长在劝戒弟子而不似官长命令下属。
当时任何人都明白:“中国之发辫有百害而无一利……时至今日,
军人之服制已改,而此一团烦恼丝犹视若千钧之所系,而为国粹之仅
存。”经过几十年中西文化的冲突碰撞,发辫是唯一未受到严重冲击
的“国粹”,清政府明知其害而必欲保存,是害怕人民“日久忘弃祖
制”,借发辫“以存体制而正人心”。
由于清政府已威信扫地,令行而禁不止,剪辫风气从新军扩展到
学堂,百姓对剪辫者已见怪不怪,而校方对此亦不强行干预。例如,
1906年2月16日,“岭南学堂之学生,同日剪辫者数十人。近日剪辫之
旅客由外洋回乡,行游城市,见者不唯不惊为奇,且赞之曰时尚”。
同年,顺天府中学堂数名学生剪辫后,该校监督表态:“辫发有无,
虽属无关轻重,然此事尚未奉有明文,故已饬令诸生暂缓办理。”
1907年5月6日,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经学部奏准,严禁学
生和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
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员、兵
丁,均即斥革”。这是清中央政府关于剪辫的第一道严厉禁令。令下,
各地官府采取了一些行动,如山东提学使发布告示:“除留洋学生外,
有割辫洋装者,无论何项学堂之学生,一律惩办。”剪辫之风稍杀。
朝堂诸公支持剪辫
1908年慈禧死,摄政王载沣重用一批青年亲贵以为党羽,朝廷内
部剪辫之议出现新机。
前此,除练兵处有意实行剪辫外,出洋考察政治大臣载泽、戴鸿
慈等归国后也分别呈请剪辫,均为慈禧压下。1906年,“泽公归国后,
已有奏请官员剪发之折,两官深滋不悦”。不久,“戴少怀侍郎召见
时,面呈削发之利便,皇太后但笑而不言,未蒙允许”。其后,清廷
在商讨立宪事宜时,曾有人提及剪辫事,但一批亲王及王文韶、世续
“力争不可,因之暂作罢议”。
慈禧死后顽固党失去依恃。1909年光绪的两位弟弟载涛(时任军
谘大臣)、载洵(时在外洋考察,归任筹办海军大臣)分别提出:
“非剪发易服,不足振起全国之精神,恳请明降谕旨。”著名立宪派
人物、江西提学使(未到任)汤寿潜也对摄政王提出,请“易服削发,
一新天下耳目”。虽然朝廷中反对剪辫者仍占多数,但载涛等人的提
议,至少得到了陆军部尚书荫昌、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外务部尚
书邹嘉来的支持,加上原本支持剪辫的出洋考察政治大臣、时任度支
部尚书的载泽、法部尚书戴鸿慈,朝廷中已形成赞同剪辫的一股势力。
因此,载涛有恃无恐,于1910年秋开始纵容京城禁卫军剪发。
军队是清政府控制最严密的地方,军人剪辫不禁,何能禁民?因
此,资政院剪辫易服议决案一旦形成,不管清政府是否批准,民间的
剪辫运动已如火如荼开展起来。
各地剪辫子的盛况
1910年10月3日资政院第一届常会开幕,此届常会***开了100天,
至1911年1月11日闭会。开会不久,议员罗杰便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
大同》的议案,其后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议案,资政
院议决时认为:“两案之主旨,皆以中国辫装妨碍运动,朝廷整军经
武,非剪除辫发,改制冠服,不足以灿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骄奢之习
惯。”从而以大多数议员赞同获得通过。民间闻讯,大受鼓
舞,剪辫者“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各地概况如
下:
广东:是为最早行动的省份之一,资政院尚未议决剪辫易服案,
当地已成立了“华服剪发会”:“粤商何乐琴发起华服剪发会,伍干
簪、谭教五、苏尧臣等应之,赞成者已有多人,订会章二十条。”并
决定于12月31日实行全体会员剪辫。
京津地区:1910年11月23日,天津广帮商人首先剪发,“以为商
界提倡”。他们是恒兴泰号陈直臣、义生发号陈进民、永利盛号黄芹
香、恒丰盛号区拔元、源安公司周云甫。其后天津“工商学界实行者
几于无日无之”。至12月初,“京师学界剪发之事刻已盛行”,至当
年年底,“京津各界之剪发者不下数千人”。
东三省:受京津地区的影响,龙兴之地的奉天也出现了剪辫运动。
《大公报》报道云:“近来剪发风气已渐次开通,唯东省则依旧闭塞。
前有杨铁宾君与其弟铸民氏,因在天津,耳濡目染,见闻较广,毅然
将发剪去。日前铁宾回至沟帮子,极力提倡,一时望风剪发者有陈君
善宝、邓君宗墀、吴君昆生、唐君达三、梁君少英、郑君伯良、王君
沛霖、朱君秀山,均在铁路上充当上等差事,其余机厂工匠不下数十
人。又营口《营商日报》主笔胡君子骏、施医院长郭君虞扬、医官邓
君凤岐,因送友至沟,见杨君业已剪发,比及回营,立即剪去。”至
12月中旬,黑龙江“商,学、军、警各界稍知时务者,均相率剪剃”。
上海:剪发最热闹的,当数风气最开通的上海。1911年1月15日,
由前刑部侍郎、出使美秘墨古大臣伍廷芳发起,上海各界在张园举行
了规模空前的剪辫大会,参加人数据《中外日报》云有“四万余人”,
据《大公报》云,未开始时“聚集已逾二万余人”。伍廷芳事先已剪
辫,当日因故未到会场,特致函云:“侍郎发辫,已于昨晨在寓所剪
去。”当日会场“中设高台,旁列义务剪发处,理发匠十数人操刀待
割。其时但闻拍掌声,叫好声,剪刀声,光头人相互道贺声,园主叔
和观察谓:‘自开园以来,未有如斯之盛举,亦未有若今日来客之拥
挤。’”当日剪辫者有千余人。
香港:受内地影响,香港6名80岁以上老翁(人称“香港六老”)
出面提倡,港人剪辫运动风起云涌。至1911年2月,“香港剪发之华人
竟达一万一千之谱”。
仅留下一点掌故
在这场剪辫运动中,有多少人去除了盘在头上的这“一团烦恼丝”
是个无法搞清楚的问题,但经过这场运动,人群中的无辫人已占有一
定比重则是不争的事实。在风气开通之地,这些人可以和有辫人一样
自由地出入公***场合。据1911年7月8日《时报》所载《上海之今昔观》
云:“前三年华人之剪发者尚寥若晨星,今则剧场茗寮之中触目皆是
矣。”开放的上海市民社会最善于根据时尚的变化发明新的俗语,剪
辫之后,上海出现了一句新的骂人话,叫作:“你这人真是辫子!”
有人诠释其意义云:
(一)辫子者,最无用之物也,故骂人辫子,犹骂人饭桶也。
(二)辫子者,但有害而无利之物也(如捉奸也,相打也,被巡
警拘捕也,皆有害者也),故骂人辫子,犹骂害人精也。
(三)今日国民心中,欲割辫者居多数,将来势必人尽割之而后
已,故骂人辫子者,犹骂人杀胚也。
(四)辫子之为物尾也,唯禽兽类皆有尾,故骂人辫子,犹骂人
禽兽畜生也。
这类俗语的流行,表明民众已厌弃发辫。武昌起义后,清政府不
敢再拂逆舆情,终于下令断发。
(本文节录自《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二卷浙江人民
出版社199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