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男子强奸俩女儿长达数年,被判428年,如何解读这一判决?

我觉得这一判决主要是希望让罪罚饱受精神上的折磨,判处428年的有期徒刑,目的就是想要证明他的犯罪行为有多么恶劣,以至于他永生永世都要饱受法律和道德的谴责,除了要受到428年监禁之外,他还要遭受240次鞭刑,官方认为死刑对于他来说太轻,所以才会决定采取这样的方式折磨和惩罚他,看到该男子的行为后,大家都觉得非常气愤,似乎也可以理解当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希望他这辈子都活在谴责当中,让他可以保守刑法的折磨。

马来西亚男子侵犯两个女儿长达数年,当地法院结合该男子的罪行依法判处其监禁428年,同时还要接受240次鞭刑,这一判决结果公开后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议,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处罚结果太轻,根本无法达到惩戒的目的,而且判处428年的有期徒刑,也显得很不切实际,大家对于法院的这一判决也非常好奇,首先该男子的禽兽行为的确可恶,他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居然将魔爪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两个女儿长期遭受亲生父亲的侵犯,大家都希望可以严惩罪犯。

不知道你们如何解读428年的判决结果,刚开始看到这个判决结果的时候觉得难以理解,但是细心解读后发现,这种判决结果其实比死刑更折磨人,想要求死很简单,最难熬的就是生不如死,给出这样的判决就是希望他生生世世都饱受法律的谴责,让他永不翻身。

我们都希望罪犯可以得到最严厉的处罚,死刑虽然是重的处罚结果,但是428年的监禁更可以说明他的罪行有多么恶劣,最后,也希望这两位饱受亲生父母折磨的孩子可以重新开始生活,忘记这禽兽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