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金文对德的要求是什么
西周金文对“德”的要求有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
这属于法制史范畴: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是司法考试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
1、背景:
(1)为谋求长治久安,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
(2)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2、“天”涵义:
(1)夏商以来的一直奉的“上天”。
(2)周初统治者的新认识: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3、“德”的要求: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
——具体要求:统治者要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4、“明德慎罚”:
(1)在“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提出的具体法律主张。
(2)要点: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
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
——具体要求:“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注意:“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3)“德教”的具体内容:“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