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律师,我家里有家暴,报警有用吗
喂,律师,我家里有家暴,报警有用吗
报警才是证据采集。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我家里有家暴,请问报警有用吗,哈哈哈哈报警有没有用不知道,但是脱离家暴取决于你自己怎么看待家暴的这个人。
一个女子打电话问律师:家暴报警有用吗我靠,剧情大反转,女汉子家暴啊
不过,这个律师的回答,实在有欠专业水准,实际上,家暴,报警是有用的!
法条连结:《反家庭暴力法》1、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2、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资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3、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4、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5、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余律师,报警有用吗?报警可取得证据.同时查清机主是否是发简讯的那个人.必要时提出民事诉讼.
家里进贼报警有用吗?家里进贼后一定要报警。报警后可能可以抓到贼,但是不报警是一定不能的。这属于入室盗窃,入室盗窃的都会叫技术警察来勘测现场,提取指纹、脚印、掌纹、作案工具等资讯。然后经过资讯研判等技术手段,把类似的入室盗窃进行对比等,增加破案几率。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物件,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物件。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物件。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是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家暴5天了,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报警还有用吗如果家暴5天了,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报警还是有用的 派出所可以调解矛盾 构成违法犯罪的 可以追究责任
请问我跟他冒拿结婚证,他对我有家暴,报警有用吗有用的、
家暴是绝对不可以的。
要是不想在一起。
就是起诉离婚吧,
家里失窃报警有用吗发现家中首饰失窃!价值一万多!但是不知道几时失窃的!怀疑钟点工!因为首饰是在请这名钟点工到家后不见的!家里的人都没拿!就只有这名钟点工!请问报警有用吗?因为没有证据!警察有什么办法吗
家里被盗,报警有用吗?1、遭遇盗窃应当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如果盗窃的金额达不到刑事的立案标准也属于治安案件;
2、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执行的公***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