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未经什么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由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立法沿革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实施。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实施。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4年12月1日实施。
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通过《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2021年6月8日消息,《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请会议审议,草案明确了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